众源新材(603527)所属板块题材

众源新材(603527) 概念题材 投资亮点 财务分析 价值定位 股票简介
  • 要点一:所属板块

    有色金属 安徽板块 专精特新 融资融券 铜缆高速连接 固态电池 锂电池

  • 要点二:经营范围

    有色金属带箔生产、加工、销售;有色金属材料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要点三:紫铜带箔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紫铜带箔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立足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紫铜带箔材产品生产关键环节的技术工艺,已经成为国内紫铜带箔材细分行业经营规模较大、技术实力较为领先的主要企业之一。公司以电解铜等为原材料,经过十余年发展,利用自主研发的多项专利技术、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紫铜带箔材产品的生产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能够向客户提供多品种、多规格的紫铜带箔材系列产品。由于紫铜带箔材具有含铜量高、导电及导热性好等特性,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变压器、电力电缆、通信电缆、散热器、换热器、电子电器和新能源等领域。

  • 要点四:铜加工行业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铜加工行业规模已居世界前列,近年来总体呈现稳定增长态势。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网站显示,2022 年,中国铜加工材综合产量为 2,025 万吨,比上年增长 1.8%,其中紫铜带产量为 92 万吨,比上年增长 13.6%,压延铜箔产量为 1.5 万吨,比上年增长36.4%。伴随数字化进程的加快和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行业的兴起,以及电气、通讯等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我国铜基材料将逐渐向高端产品领域过渡,高精度、高导电率的铜板带及铜带箔产品的需求将迎来新一轮的增长。国家《“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做精下游高端材料、促进产业供给高端化、加快产业绿色化等成为我国原材料工业现阶段的发展方向。行业格局方面,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国内铜加工企业逐步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铜加工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规模化的优势日益突出,特别是龙头企业,在技术革新上不断努力,生产技术和设备升级迅速,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持续提高,给规模较小、工艺先进程度相对较低的小型企业带来了更大的生存压力。同时,国际铜价大起大落也给这部分企业带来了更大的资金压力,进一步加速了我国铜加工产业向规模化和专业化升级的进程。

  • 要点五: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研发为驱动”的经营理念,紧跟市场趋势进行前瞻性研发,以技术优势获得竞争优势。公司所掌握的紫铜带箔材研发和生产的核心技术,一方面为公司节省了大量固定资产投资成本,另一方面为公司不断研制高精尖产品、拓展高利润率市场提供技术支撑。

  • 要点六:产品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经过十余年的研发和积累,公司形成了涵盖多个牌号、数十个品种、上千种规格的铜带箔材产品系列。公司不仅为不同应用领域的下游客户带来性价比较高的产品解决方案,还协助客户共同开发新产品,为其提供个性化产品解决方案。此外,公司紧随市场变动趋势,利用自身技术积累的优势,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开发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的新产品,拓展高利润率市场。

  • 要点七:生产优势

    公司拥有的专业生产技术和生产经验,以及经过公司专门技术改造升级的生产设备,可以保证下游客户高频次、个性化订单得以及时消化,为客户提高其生产效率、提升其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持。公司科学合理地组织人员进行研发和生产,充分利用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能力,精心设计每一道生产工艺流程,并利用掌握的核心技术,持续进行技术改造,优化产品生产工艺,缩短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流程。公司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统筹安排生产计划,灵活调配产能,缩短生产周期,满足客户的需求。

  • 要点八:年产3万吨精密压延铜带箔项目

    本项目新增总投资36,38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总额29,36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020万元。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3万吨精密铜带箔材,其中压延铜箔1万吨、宽幅铜带2万吨。

  • 要点九:股利分配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 要点十: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要点十一: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36个月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则公司应按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