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603538)所属板块题材

美诺华(603538) 概念题材 财务分析 价值定位 股票简介
  • 要点一:所属板块

    化学制药 浙江板块 2025中报预增 参股新三板 融资融券 转债标的 合成生物 肝炎概念 宠物经济 辅助生殖 贬值受益

  • 要点二:经营范围

    片剂、胶囊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药原料及中间体、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医药原料、制剂、硬胶囊及中间体的研发;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或限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要点三:主营业务

    美诺华是一家专业从事特色原料药(包括中间体,下同)和制剂研发、生产与销售的综合性国际医药科技制造型企业,是中国化学制药百强企业、宁波市制造业百强企业、宁波竞争力百强企业、浙江省成长最快百强企业。

  • 要点四:行业背景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健康需求的不断提升,全球医药行业的市场规模预计仍将持续增长。据相关报告预测,2027年全球药物市场规模将达到1.9万亿美元。医药行业也是密切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国医药行业也取得了快速发展。据相关数据预测,2023年全治疗领域用药市场总规模达到1.8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9%;预计到2025年规模将突破2万亿元人民币,预计将保持在5%-6%的增长水平。

  • 要点五:核心竞争力

    (一)完整的医药产业链一体化优势通过多年产业布局,公司拥有了完整的“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全产业链,公司核心品种缬沙坦、氯沙坦、培哚普利、瑞舒伐他汀钙、阿托伐他汀钙、普瑞巴林等多个产品已形成了全产业链商业化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中间体、原料药的布局从源头上保证了制剂品质的高标准和一致性,确保了关键原料供应的稳定性,带来了较强的质量优势和成本优势。公司将持续推动核心产品的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建设,强化一体化核心优势,为国内外合作伙伴提供高效、优质且具有成本优势的产品、服务与解决方案。(二)原料药质量管理合规性优势公司始终将质量管理作为发展的基石;凭借多年的欧洲官方审计及为要求严格的跨国制药公司服务所积累的经验,公司建立了符合全球行业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深化行业法规指南解读并开展学习和培训,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集团公司旗下各子公司多次顺利通过欧盟、日本PMDA、中国NMPA和中国农业农村部官方现场检查和多个大型跨国制药企业的供应商审计。(三)制剂业务相关核心竞争力2024年公司制剂业务将正式迈入快速发展期。公司聚焦慢病治疗领域,围绕技术壁垒、专利壁垒的突破进行处方药开展研发管线布局,依托缓控释平台、微丸技术平台、增溶技术平台等多个技术平台,开发高临床价值、高技术壁垒且具有高市场前景的产品。在销售策略上,公司依然秉持着以集采为主,标外为辅的既定策略,同时积极开拓基层、零售和电商等新渠道。随着集采制度的不断完善升级,公司以制剂一体化的质量、成本优势为核心竞争力,抓住集采的东风,实现产品快速放量。同时随着MAH政策的实施,公司积极与持证人建立合作,多元化的合作模式,高质量的生产标准,为公司后续制剂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引擎。

  • 要点六:1.2亿控股新三板公司燎原药业

    2017年9月12日公告,公司现持有燎原药业(831271)28.85%股份,为取得后者控制权,公司拟收购燎原药业938.124万股(占比33.3738%),交易价格为12.81元/股,交易总额12,017.3684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燎原药业62.2238%股份。燎原药业为新三板挂牌公司,主要产品为心血管类、抗抑郁及精神类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

  • 要点七:年产30亿片(粒)出口固体制剂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额31,96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8,062万元,建设期三年。为进一步规模化公司的制剂业务,以优化公司业务架构实现产业链的升级,公司拟通过募集资金建设年产30亿片(粒)出口固体制剂建设项目,药品种类包括心血管类药物、肠胃类药物和中枢神经类药物等类别。

  • 要点八: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6,04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540万元,建设期两年。本项目利用全资子公司天康药业的土地建设,包括制剂研究、工艺路线优化及分离纯化平台、信息平台、分析检测技术平台及其等配套设施在内的药物研发中心。

  • 要点九:股利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取固定比率政策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如公司追加中期现金分红,则中期分红比例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 要点十:自愿锁定股份

    控股股东美诺华控股、实际控制人姚成志承诺:美诺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美诺华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美诺华股份,也不由美诺华回购该等股份。本公司/本人所持美诺华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不低于美诺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 要点十一: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情形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若因除权除息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做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 要点十二:拟与KRKA成立合资公司

    2017年11月16日公告,公司拟与Krka,d.d.,Novo mesto约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拟注册地为浙江宁波高新技术开发区,合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3,000万元,其中:KRKA出资13,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的60%,美诺华出资9,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的40%。合资公司将重点开展对冻干粉针剂产品的研制和销售。KRKA长期以来一直是公司的重要客户,双方形成了友好互信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鉴于KRKA拥有先进的制剂研发技术和丰富的制剂产品种类,在欧洲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公司拟进一步与KRKA开展在医药制剂领域的合作。

  • 要点十三:拟收购宏元药业全部或部分股权

    2018年3月7日公告,公司与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资产重组事项的框架协议》,就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物产化工持有的浙江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事项达成了初步意向。宏元药业从事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阿托伐他汀钙中间体、瑞舒伐他汀钙中间体、噻吩衍生物等。

  • 要点十四:埃索美拉唑三水原料药获得欧洲CEP证书

    2018年12月23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签发的关于埃索美拉唑三水(原料药)的欧洲CEP证书(欧洲药典适用性证书),标志着公司该原料药产品可以按照新工艺生产并继续在欧洲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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