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制品 浙江板块 预亏预减
生产销售增塑剂和热稳定剂(具体限定品种详见嘉兴市环保局批文);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油、脂;甲酸盐;环保产品、环保工程研发,植物油脂精炼(限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园区德胜路388号的分支机构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涉及许可证或国家专项管理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或照相关规定另行报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环保增塑剂与生物质能源业务并驾齐驱。公司主要从事环保增塑剂、稳定剂及生物质能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环保增塑剂及稳定剂、生物质能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环保增塑剂、稳定剂产品,根据国家统计局 2011 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下的“2661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的环保增塑剂、稳定剂产品属于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细分领域为塑料助剂中的增塑剂行业;生物质新能源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C42 大类下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业(C422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的生物质能源所属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
公司是国内最早研发、生产环保增塑剂的领军企业之一,始终坚持以营销服务一体化的理念开拓和维护市场;根据下游客户不同需求自主研发出专用复合类环保增塑剂,满足高性能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公司环保增塑剂客户近 2000 家,多数是合作多年的战略合作伙伴。公司是规模较大、产品品质严格执行欧盟 EN14214 标准、且影响力较大的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公司生物柴油产品已经取得全球最大的生物柴油消费区欧盟的 ISCC 和 DDC 认证,2021 年公司与欧洲壳牌石油达成长期供货协议,这是对公司产品和信誉的极大肯定。
公司作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以来一直非常重视技术研发,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截至 2023 年 6 月,公司及子公司正在申请的国家发明专利 22 项;公司及子公司拥有被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30 项,实用新型专利 65 项。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江能源作为中国生物柴油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和制定了《废弃油脂预处理工艺规范》、《生物重油》、《生物柴油储运操作规范》三个行业标准。
创新和发展得益于人才。2023 年 1-6 月,公司新引进硕士 4 人,主要从事更具竞争力、高附加值的生物质能源产品的研究工作,为公司生物质能源板块的拓展奠定基础。
2016年11月29日公告,公司拟以不低于67.62元/股的价格发行591.5409万股,合计4亿元投向收购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20000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股票自11月30日复牌。
2017年11月7日晚间,公司公告发1.85亿可转债增强环保增塑剂主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1.3亿元将用于投资“年产2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剩余5,500万元将通过归还银行短期借款的方式用于调整负债结构。
公司设置专门的国际业务部,安排专业外贸人员,通过参加专业展会以及网络交易平台等多种措施进行海外市场的开拓。公司每年都会组织人力、物力参加包括“CHINAPLAS国际橡塑展”在内的国内外专业橡塑展会,利用展会这一平台展示公司环保型增塑剂产品,与新老客户进行洽谈、磋商。此外,公司也积极利用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平台开拓海外客户。近几年来,公司外销业务发展较为迅速,国际业务部吸引了更多专业人才加盟,专业人才所带来的已有客户资源同样也是对公司海外市场规模的扩充。
公司所处增塑剂行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并不具有内生的周期性。但是,包括DOP等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在内的石化类增塑剂上游行业是石化行业,其市场波动受到国际原油价格的直接影响;环氧类增塑剂主要品种之一环氧大豆油的主要原材料是大豆油,受到大豆及豆油市场的直接影响。本行业面向的下游行业PVC塑料制品的主要用途是建材、包装材料、电器材料、日用化学品等,覆盖了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因此,行业周期和整个宏观经济运行的周期基本一致,随着宏观经济的波动而波动。
本投资项目拟扩大公司核心产品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产品的生产规模,提升其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项目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优势产品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的市场份额,巩固公司在国内环保型增塑剂制造领域所处的前列地位,同时也是实现“把公司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综合性增塑剂制造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步骤。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可新增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产能6万吨。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1)对拟用于实施本项目的车间进行更新改造,并相应完善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2)采购机器设备并安装调试,建成年产6万吨环氧植物油脂增塑剂生产线;(3)新增配套的废水处理工程等辅助设施。项目建设期2年,总投资15,0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73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283万元。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在现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基础上,对公司研发资源和研发力量进一步整合,通过新增先进的研发和检测设备,建立良好的产品研发环境,吸引高端人才加盟,全面提升公司产品研发的广度、深度、速度以及产品检测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能力。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技术中心大楼及相关公共基础设施,设置化学分析室、精密仪器室、药品室、色谱室、样品室、热工室、高分子材料测试室等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有机合成实验室、工业催化实验室、动植物油脂改性实验室、化工装备实验室、化工自动化实验室、功能高分子材料实验室等实验场所,并辅助以图书馆、资料室、会议中心等辅助设施,建成集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研究开发、产品小试孵化和检验检测、行业信息数据汇集、信息沟通交流于一体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8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万元。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时,每个会计年度至少须采取一次现金分红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年度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公司控股股东顺昌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公司将通过公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2018年5月9日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阴华昌100%股权。交易对价初步确定为4.8亿元,其中,以股份支付对价的金额为3.2亿元,发行价格按照31.48元/股计算,发行股份数量为1016.52万股,现金支付额为1.6亿元。江阴华昌多年来专注于牛磺酸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在生产技术、产销数量、市场声誉等方面位于行业前列。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与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合计不低于1.4亿元。
2018年7月29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利用废动植物油生产的生物柴油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部分退税款594.77万元。公司表示,该笔退税所得计入公司2018年度其他收益,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98.63万元的11.67%,预计该项资金将对公司2018年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2019年3月4日公告,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2000万股,募资不超5.5亿元,将用于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项目、10万吨工业级混合油技术改造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