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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钢、铁冶炼;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装卸搬运;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金属结构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预应力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和先进的研究开发能力、综合技术服务能力。公司以技术革新市场,产业链向下游应用领域逐步延伸,目前已形成预应力材料产业及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为主业,智能化生产制造装备及信息化产业协同发展的战略格局。
公司以预应力材料及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为主营业务。预应力材料产业方面,目前,我国预应力材料产业已形成了从上游钢厂生产原料到中游金属制品企业生产预应力钢材到预应力材料下游应用完整的价值链体系。预应力材料行业已成为开发新材料、满足预应力混凝土工程应用需求不可或缺的行业。在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方面,国铁集团各部门机构及银龙股份众多业内专家,集合螺旋肋预应力钢丝、端头搓丝锚固、双向先张法张拉放张等多项核心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开启具有国际首创,国际领先水平的高铁双向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轨道板研发,并获得成功,替代并优于国外技术体系,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确认为“设计时速 300 公里及以上高速铁路优先采用CRTSIII 型无砟轨道结构”板型,同时带动预应力材料、轨道板自动智能装备全产业链升级。
公司团队拥有多年从业经验,掌握专业产品设计和制造工艺,且形成完整的技术体系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科学合理的组织人员进行研发和生产,研发的产品和技术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能够控制生产过程中各项技术指标。公司技术团队可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为客户定制生产特殊产品,与同行业相关单位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在保证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稳定的同时,不断吸收高学历人才加入公司技术研发和生产管理团队、技术团队。掌握从上游炼钢轧制盘条,中游预应力制品的拉拔变形及其成套生产设备开发,下游预应力钢材应用领域混凝土制品的技术开发、智能化生产系统研发等全套技术体系。公司主导和参与数十项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在与相关单位争取业务对比中,形成强有力的竞争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产品精品化、服务精致化”的发展战略,并且在预应力混凝土制品行业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公司以技术创新开拓市场,公司预应力钢材产品可应用至核电站、风电混凝土塔筒、预应力柔性大跨度悬索光伏支架系统及液态天然气薄膜罐体等新领域。公司通过大型客户的严格认证和长期积累的品质信赖,已经与众多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主要下游客户分别在其所处的行业领域占据优势市场地位,随着国家持续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下游行业对预应力钢材产品的刚性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进而保证了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的稳定。公司作为专业的预应力钢材和轨道交通用轨道板的生产厂家,已服务于众多大型建筑施工单位和国内多家上市的 PCCP 管生产企业,多年来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公司占领高端市场的有力保障。
公司一贯重视人才储备、人才梯队培养和团队建设,拥有较强的研发队伍以及快速高效的研发能力。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专家型的管理团队以及能够熟练掌握盘条轧制工艺的技术人才,不但能够与附近钢厂合作开发预应力产品原材料,还能为高端预应力产品定制原材料的开发,扩展预应力产品的应用场景。公司核心管理层主要成员在预应力行业和轨道交通行业从业多年,大部分人既是技术专家,又是经营管理专家。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合理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建立人才梯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2016年8月30日公告,公司于近日获得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简称“中核集团”)委托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评审后颁发的《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证书》。根据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评价的有关规定,经过评审,公司具有向中核集团总部及下属单位提供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或预应力混凝土用高强度钢绞线)的制造的资格,发证日期为2016年8月22日,有效期最长为三年,可至2019年8月21日。在三年有效期内,公司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监督评审。该合格供应商证书的取得,标志着公司相关产品(服务)已满足核工业领域的相关要求,对未来公司业务延伸至核电领域具有积极的作用。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实现对中核集团的销售。
2016年2月17日公司公告,当期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自认定合格日起,连续三年(2016年-2018年)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主要产品为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和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下游客户主要为铁路、输配水工程、公路、桥梁、电杆,机场、工业厂房等基础设施领域及边坡加固、核电保护壳、采油平台、井下巷道和岩体锚固等特种工程建设领域。2015年,公司预应力钢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1.31亿元,同比下降41.74%。
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龙轨道参与研发高速铁路用CRTSIII 型无砟轨道板,目前大批量应用到郑州至徐州高铁、北京至沈阳高铁,2013年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确认为“路基和桥梁地段宜优先采用”板型之一。2015年,随着郑徐高铁轨道板的大批量供应,公司轨道板产业收入大幅度增加,由2014年906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2.49亿元,成为新的优势产业,营收同比大幅增长2544.07%。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9,583 万元投资本项目,项目投资额为 40,830 万元,拟建设具有国际化水准的、设施先进的预应力钢材生产线,稳步有序地扩大整体产能。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生产线设备、生产辅助及附属设备两大类。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在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 30 日内启动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稳定股价的措施还应满足: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有义务增持的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 30%,但不超过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薪酬。全体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铁桥、谢铁根及其亲属谢铁锤、谢辉宗等承诺: 自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杭州富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金镒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景全、马韶峰、钟志超、李立超和许振山等承诺:自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西安航天新能源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018年6月25日公告,公司中标上铁芜湖轨道板有限公司钢筋项目,此次签订的确认的三份成交确认书总价为239,582,800.00元,实现销售后将为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