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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经营项目是:DC-DC模块电源、AC-DC模块电源、电子、电气控制设备的设计、生产(凭环保批文经营);能源转换设备、节能产品及自产产品的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相关车载电源与电驱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是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供应商。
今年以来,汽车市场延续良好态势,在以旧换新等政策持续发力的带动下,新能源汽车延续快速增长态势,成为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汽协”)数据,2025年1-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562.1万辆和1,565.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5%和11.4%,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1.4%和40.3%,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4.3%;从国内市场来看,2025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587.8万辆,同比增长35.5%,其中新能源乘用车国内销量552.4万辆,同比增长34.3%;新能源商用车国内销量35.4万辆,同比增长55.9%;在行业格局层面,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五位的集团销量合计为659.9万辆,同比增长43%,占新能源汽车销售总量的95.1%,高于上年同期1.8个百分点,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在出口领域新能源汽车同样表现强劲,新能源汽车出口增长迅速,2025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出口106万辆,同比增长75.2%,成为汽车出口增长的重要支撑。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引领汽车行业增长的重要引擎。
(一)研发创新优势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经过多年的投入与积累,形成了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公司在自主研发上保持高比例资金投入与人员投入,并在深圳南山、龙岗和上海闵行等地建有具备多种测试环境和实验能力的研发实验中心。研发投入方面,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20,214.51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13.11%,占营业收入的6.83%;研发人员建设方面,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671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7.09%,人才储备为公司进行技术创新、探索行业前沿技术提供有力的基础;研发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533人,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为79.43%,高学历人才占比进一步提升;研发产出方面,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授权专利507项,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80项。(二)技术积累优势公司深耕电力电子技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十余年,构建覆盖硬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设计、测试验证、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全面的技术体系和平台,并已积累了16项自主核心技术,实现客户定制化需求的高效响应,支持多车型同步开发与快速量产。(三)生产制造优势经过十多年的生产经验积累和工艺研发创新,公司在自动化生产、产能规模与质量管控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生产制造优势。(四)客户资源优势在境内市场,公司已与众多知名车企及多家造车新势力建立起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并多次获得主要客户颁发的各项荣誉,如2024年公司获得了理想汽车的“战略合作伙伴”、“理想价值奖”,长安汽车的“深蓝优秀供应商奖”、“最佳保供贡献奖”,岚图汽车的“质量贡献奖”、“卓越保供伙伴”以及来自其他客户的各类奖项,体现了境内整车厂对公司的认可。(五)管理团队优势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汽车制造商最具价值的合作伙伴,创始人暨主要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新能源汽车领域产品研发及相关行业经验,能够对市场变化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判断,并在把握行业和公司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公司发展的战略和经营规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及其近亲属李谋清先生对于股份锁定出具承诺: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②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如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本次发行新股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实验中心新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行投入的、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的资金予以全部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所筹资金超过投资项目所需,多余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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