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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聚醚醚酮树脂的合成;超高纯聚醚醚酮树脂、复合改性聚醚醚酮树脂及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医用级超高纯聚醚醚酮树脂及制品的研发(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树脂形态的PEEK,形成现有的“两大类、三大牌号、七大系列”共89个规格牌号的产品体系。公司的主要产品根据是否添加玻璃纤维、碳纤维进行物理改性分为纯树脂和复合增强类树脂两大类;按产品熔体流动性由低至高分为770、550、330三大主要牌号;按照不同的表观形态及再加工方式分为纯树脂粗粉(P系列)、纯树脂细粉(PF系列)、纯树脂颗粒(G系列)、玻纤增强颗粒(GL系列)、碳纤增强颗粒(CA系列)、耐磨增强颗粒(FC系列)和应用定制等七大系列,此外还包括少量PEEK制品。公司产品适用于注塑、挤出、模压、喷涂等加工方式,可满足下游客户对PEEK的多种应用场景需要。
新材料是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支撑,是国家大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也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产业方向。化工新材料是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高端化工新材料,对推动技术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建设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十四五”期间,中国化工新材料产业规模保持较快增长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顾问《2024中国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研究》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化工新材料产业规模增速达到10.9%,高于全球5.4%的增速,但仍存在产业发展“大而不强”的问题,中低端领域产品占比较高,特种工程塑料、电子化学品等高端产品的市场占比较低,产业结构亟需向价值链高端调整。随着中国制造业加速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将不断激发化工新材料产业需求,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化工新材料市场需求的主要驱动力。
(一)产品优势公司PEEK工业化生产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是继英国威格斯、比利时索尔维和德国赢创之后全球第4家PEEK年产能达到千吨级的企业,是继英国威格斯后全球第2家能够使用5000L反应釜进行PEEK聚合生产的企业,是目前PEEK年产量最大的中国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树脂形态的PEEK,形成现有的“两大类、三大牌号、七大系列”共89个规格牌号的产品体系。公司的主要产品根据是否添加玻璃纤维、碳纤维进行物理改性分为纯树脂和复合增强类树脂两大类;按产品熔体流动性由低至高分为770、550、330三大主要牌号;按照不同的表观形态及再加工方式分为纯树脂粗粉(P系列)、纯树脂细粉(PF系列)、纯树脂颗粒(G系列)、玻纤增强颗粒(GL系列)、碳纤增强颗粒(CA系列)、耐磨增强颗粒(FC系列)、应用定制等七大系列,此外还包括少量PEEK制品。公司产品适用于注塑、挤出、模压成型、喷涂等加工方式,可满足下游客户对PEEK的多种应用场景需要,其中多项产品打破国外厂商的市场垄断。在产品种类多样性方面具有较强优势,有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二)管理团队优势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06名,其中包含博士10人、硕士16人,涉及技术领域包括高分子合成、高分子提纯、化学工程与工艺、复合材料改性等,全面覆盖PEEK生产的全部环节。在过去1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形成了一支专业带头人引领、技术骨干支撑、结构合理、技术过硬、砥砺创新的专业技术团队,拥有丰富的PEEK研究经验。(三)品牌声誉优势经中国合成树脂协会组织评审认定,“公司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空白,在大规模工业生产领域,公司PEEK工业化生产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是继英国威格斯、比利时索尔维和德国赢创之后全球第4家PEEK年产能达到千吨级的企业,是继英国威格斯后全球第2家能够使用5000L反应釜进行PEEK聚合生产的企业,是目前PEEK年产量最大的中国企业。公司在国内市场持续实现进口替代,目前已经超越英国威格斯成为中国市场销量最大的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谢怀杰、共同实际控制人谢雨凝、毕鑫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本人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包括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下同)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自公司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本人在任职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将继续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为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完善产品结构,提升研发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快速发展,经公司2022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0,420,000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年产5000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如未发生重大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依次按以上排列顺序进行投资,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后尚有剩余,公司将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和目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中研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尚昆,相关项目的实施不会新增同业竞争,不会导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控制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导致发行人经营模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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