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圣象(000910)所属板块题材

大亚圣象(000910) 概念题材 财务分析 价值定位 股票简介
  • 要点一:所属板块

    装修建材 江苏板块 破净股 标准普尔 富时罗素 融资融券 长江三角

  • 要点二:经营范围

    装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应用;各类地板、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制造、销售;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造林及林木抚育与管理;港口普通货物装卸;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要点三: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地板和人造板的生产销售业务。地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圣象”强化木地板、三层实木地板、多层实木地板、PVC地板等,“圣象”地板因产品质量稳定、花色品种众多、健康环保等特点而被广泛用于住宅、酒店、办公楼、运动场馆等装修和装饰。人造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大亚”中高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主要用于地板基材、家具板、橱柜板、门板、装修板、包装板、电子线路板等,也可用于音响制作、列车内装饰等其它行业。

  • 要点四:行业背景

    木地板行业易受上游房地产行业和国家调控政策及宏观经济运行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6,658亿元,同比下降11.2%;其中,住宅投资35,770亿元,下降10.4%。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5,85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3.7%。上游房地产行业投资和销售的进一步下降对下游木地板行业带来了不利影响,导致木地板行业市场规模近年缩减。

  • 要点五:核心竞争力

    (一)行业地位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地板和人造板行业龙头企业。(二)品牌优势目前,“圣象”品牌已成为公司最核心、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2025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显示“圣象”品牌价值已达1,143.85亿元,多年位居中国家居行业榜首。同时,大亚人造板以363.97亿元品牌价值荣登最具价值品牌(中国人造板行业)榜首。(三)产品优势公司“圣象”地板产品涵盖强化木地板、三层实木地板、多层实木地板、PVC地板等,圣象产品以品质为基石、以环保为准绳、以服务为后盾,并将“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根植于产品的每个细节,从基材、工厂、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环节,构建一条完整的绿色产业链;大亚人造板产品主要包括中高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等,其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在同行业中有很高的产品质量口碑。(四)规模优势公司以地板和人造板为核心,拥有年产8,000万平方米的地板生产能力,并拥有年产135万立方米的中高密度板和刨花板的生产能力。公司具备规模化的生产能力与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截至目前,圣象地板累计销量达10亿平方米,用户规模已达3,000万户,连续十年稳居地板销量第一。(五)营销优势公司圣象地板营销网络遍布全球,在中国拥有近3,000家统一授权、统一形象的地板专卖店,并开拓了天猫、京东、苏宁的在线分销专营店,不断创新营销模式。大亚人造板总部位于江苏丹阳,在江苏、广东等多地设有制造工厂,并在上海、广州、北京、武汉、成都、沈阳、大连等地设有区域营销中心,大亚人造板目前已经成为行业内知名品牌的首选原材料供应商。(六)技术与研发优势公司非常注重新品研发、技术创新和科研的投入,曾先后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拥有行业内首家经国家认证的地板实验室,并与国内各大知名林业高校共建了中国木业产学研科创平台。通过不断地技术革新、创新升级、提质增效满足消费者日趋多样化的需求,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目前,公司地板和人造板在生产技术、工艺、研发上均处于国内龙头地位。

  • 要点六:剥离非木业资产

    2015年2月10日公告,公司拟将与当前主业关联度较低的全部非木业资产置出,同时收购部分木业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由原来的多元化经营业务模式,转变为以木业为主营业务、以人造板、木地板为主要产品的经营模式。根据方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出售公司下属丹阳铝业分公司等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以及公司持有的大亚车轮制造等三公司近50%股权,拟出售资产的定价区间为9亿元至11亿元。同时,公司拟收购中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大亚(江苏)地板等六公司25%股权。定价区间为9亿元-11亿元。公司表示,通过此次交易,公司将烟草包装、汽车零配件、信息通信等与当前主业关联度较低的全部非木业资产置出上市公司体系,同时收购部分木业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股权。交易有利于公司体系内各木业子版块充分挖掘和利用公司的品牌、渠道资源,加强相互之间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强化和突出公司主营业务等。

  • 要点七:收购资产专注主业

    2015年5月7日公告,为公司拟将非木业资产作价近11亿元,出售给控股股东大亚集团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同时以逾10亿元的价格,收购与木业相关的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由原来的多元化经营业务模式,转变为以木业为主营业务、以人造板、木地板为主要产品的经营模式。根据大亚科技与大亚集团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公司拟出售给大亚集团的资产的交易总价为109244.32万元。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收购中海国际持有的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25%股权、晟瑞国际持有的人造板集团25%股权、斯玛特赛特持有的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25%股权、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25%股权、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25%股权以及盛蕊国际持有的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25%股权。拟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的交易总价为102364.27万元。中海国际为公司董事、总裁翁少斌直接控制的公司。通过此次交易,公司将烟草包装、汽车零配件、信息通信等与当前主业关联度较低的全部非木业资产置出上市公司体系,同时收购部分木业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股权。此次收购出售将增厚公司利润,更为重要的是,体现了公司专注发展主业和打造木制品完整产业链的决心。

  • 要点八:人造纤维板

    公司实施“圣象”强化复合地板,“大亚”新型木质材料-人造板二个行业龙头的联手。公司收购集团人造板资产75%股权后,控制五家纤维板和一家刨花板生产企业,拥有3条20万立方米CPS(高密度板)线和2条8万立方米多层压机生产线,1条45万立方米刨花板线,设计生产能力达到120万立方米,实际产能超过150万立方米。公司成为中国内地最具规模,现代化程度最高的人造纤维板生产,销售企业。2010年6月“大亚人造板”获得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证书——品牌价值评估为22.49亿元。控股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2015年度实现司实现净利润13,418万元。

  • 要点九: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7月,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未来三年内,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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