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行业 江苏板块 内贸流通 深股通 融资融券 深成500 碳纤维 口罩 氢能源 页岩气 长江三角 新能源
生产低温常压液化石油气、丙烯、聚丙烯;储存化工产品(甲醇、正丙醇、异丙醇、正丁醇、异丁醇、甲苯、二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苯乙烯、丙烷、丁烷);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在港区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化工产品的转口贸易、批发、进出口及佣金代理(在商务部门批准的范围内经营),公司自产产品的售后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最大效益利用烷烃资源,进行产业延升,专注于烷烃资源深加工以及氢能综合利用。一是将大幅度提高公司抗波动风险能力,平滑丙烷、丙烯、聚丙烯市场波动风险,提高整体盈利水平;二是区位优势明显,PDH项目布局在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洲地区,充分利用区域经济强大的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为轻烃资源综合利用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三是充分利用LPG码头、仓储,逐步提升LPG中游资产利用率。利用上、下游一体化的优势,实现储存资源和市场覆盖的合理配置,有效整合LPG上、中、下游业务板块,从而实现供应链整体利益至最大化;四是打造张家港、宁波、茂名新材料产业基地,体现规模优势和区域协同优势。公司通过上游资源掌握、中游完善分销体系和资产配套、下游开展产业综合利用等已形成完整的丙烷-丙烯-聚丙烯产业链。通过实现从丙烷到PDH生产的成功升级,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丙烷产业链,加速推进新能源、新材料业务向纵深发展。
东华能源利用国际优质丙烷资源和国际先进的丙烷脱氢(PDH)技术发展丙烯产业,使丙烯产业成为一个独立的产业,彻底摆脱了丙烯产业发展必须依赖石油裂解,为丙烯下游产业尤其是以聚丙烯为原料的新材料产业的大力发展创造了条件。目前东华能源PDH装置产能全国第一,PP产能位居全国前列、民营企业第一位。宁波目前在建的1套60万吨/年PDH和2*40万吨/年PP装置建成投产后,公司在绿色化工领域的领先地位将会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2019年9月份,东华能源携手茂名市人民政府打造世界级绿色化工产业基地。公司与茂名市政府签订了投资协议,将在茂名市投资建设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超400亿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约450万吨/年丙烯、350-400万吨/年聚丙烯、100万吨/年乙烯、50万吨/年聚乙烯、10万吨/年丁二烯和20万吨/年氢气的产能,成为全球最大的聚丙烯生产基地,预计2022年茂名一期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会新增丙烯、聚丙烯产能各200万吨/年。
东华能源契合国家新能源战略,大力发展氢能源板块。公司现有2套60万吨PDH装置,每年副产6万吨高纯度低成本氢气,随着宁波新装置的投产,每年还会新增3万吨高纯度低成本氢气产能。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华氢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公司的氢能源板块,制定公司氢能源发展战略,统筹加氢站区域布局、氢能综合利用和储运设施研发工作。建设江苏地区首个氢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并实现了商业化运营。同时,积极参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氢能源产业链的建设。与氢能产业链研究单位与企业广泛开展合作,积极探索氢能产业运营模式。
2017年4月13日公告,为加快公司烷烃资源深加工产业的发展和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连云港市产业转型升级,公司与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于4月13日签署了《关于合作建设烷烃资源深加工基地的框架协议》。协议投资总额200-400亿元为预计数,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项目将分期进行。该协议作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表达,具体项目的实施,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履行各自相应的审批程序。
2016年9月22日公告截至9月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一峰已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7月15日至9月20日,周一峰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形式合计增持公司股票22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增持金额2.98亿元。周一峰于6月29日披露增持计划,拟在6个月内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累计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0.5%,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资产管理计划进取级份额委托人为周一峰,金额为1亿元,优先级份额向合格投资者进行推广,最后募集金额为2亿元,优先级份额预期收益及本金在分配顺序上优先于进取级份额。
公司以募集资金16589万元投资20万立方米储罐建设,预计年税后利润2484.79万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末分别累计投入金额16714.50万元。以募资11494万元收购苏州碧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截至2010年末分别累计投入金额16691.51万元。
2011年9月公司与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签署三方合资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以该公司为主体投资120万吨的丙烷脱氢生产丙烯装置,利用进口的高纯度丙烷,采用目前国际先进的脱氢生产工艺和装置生产丙烯;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人民币。整个项目分为两期建设,第一期计划投资60万吨的装置,预计3年内可以达产,在五年内完成全部120万吨项目投资并实现达产;第一期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丙烯61万吨的生产能力,按照目前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为27%,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东华能源出资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飞翔化工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华昌化工出资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经营范围:生产丙烷脱氢制丙烯项目涉及到的烯烃类、烷烃类、聚烯烃类及三类产品延伸合成的精细化学品,副产高纯氢气及后续合成品,关联新品的研制开发,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该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该项目实施可为本公司主营产品丙烷在化工原料领域得到充分的利用,为后续的深加工开发产品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从而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该项目投资后,将改变目前丙烷、丁烷主要用于燃气领域的利用格局,使得丙烷在化工原料领域的应用比重大幅度提高,可以充分利用和发挥本公司第一港的优势,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增长和生产能力的充分发挥,有利于公司综合效益的提升。
2012年10月,公司拟投资宁波丙烷资源综合加工利用项目,拟以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为主体申请投资132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装置(分两期建设,66万吨/年×2),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以及下游配套项目等,项目总投资预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第一期规划建设一套66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一套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并根据项目需要配套异丙醇等下游项目。预计一期项目建设期为1.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在张家港新增投资建设4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预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计划与第一期60万/年的丙烯项目保持基本同步,在2014年初完成项目建设,实现与丙烯项目的联产。上述项目投资建成后,公司将从目前的物流服务型企业转型升级为环保型基础石化产品的运营商,公司的整体规模、业务结构、市场竞争和盈利能力等均将实现质的变化。公司所拥有的丙烯和聚丙烯生产能力将跃居国内领先的行列,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规模优势明显的丙烯、聚丙烯生产商,为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贡献,实现公司整体战略升级转型的目标。
液化气专用仓储设备及仓储容量是影响液化气行业经营规模的关键因素。公司目前拥有张家港、太仓和宁波三大仓储基地,具备80万立方米的LPG仓储能力,年周转能力超过500万吨,具备全国最大的液化气仓储能力。良好的码头资源是保障大型液化气冷冻船接驳与物流中转的前提条件,公司宁波基地濒临国际深水航道,具备“第一港”整船装卸码头条件,是极度稀缺的港口资源。截止目前已经拥有5万吨级码头三座,2万吨级码头一座、5千吨级码头二座,16万立方冷冻罐一座。公司的“第一港”资源、大规模储运能力、大型远洋船队,将大大提高项目原料。公司拥有位于张家港可停靠5.4万吨级船舶长江码头一座,是长江沿岸最大液化气专用码头,同时拥有与之配套码头设施和占地面积220332平方米低温液化石油气生产中转基地,码头条件非常优越,水深达到14米以上,超过目前世界最大液化气运输船吃水深度,待长江吴淞口疏浚完成,港口将可以作为第一港直接承接国际供应商整艘满装液化气运输船。
公司充分利用“产业+互联网”,积极打造塑化行业最大电商平台——聚烯堂,为上、下游企业供应链提供综合性电商服务,实现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闭环,发展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业务。聚烯堂电商平台于2017年4月1日正式上线,入驻企业已超千家,自营商品交易额累计超200亿元。现已发展成为塑料化工行业最具影响力的B2B电商交易平台,成为塑化领域的优秀企业。接连获得“2020年中国产业互联网百强企业”、“2019年中国B2B百强企业”、“2019年中国产业互联网百强企业”、“2019年中国大宗商品电商百强企业”、“2018年中国大宗商品电商百强企业”、“2018国家工业电子商务运行形势指数企业”、“2018优秀工业电子商务平台”、“2017中国B2B百强企业”、“2017中国B2B行业传统企业转型先锋”及“中国大宗商品电商新锐企业30强”等诸多荣誉。
2013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与浙江绍兴三圆石化有限公司签署《丙烷资源仓储合作协议》。内容是宁波百地年利用自有码头和库容为三圆石化提供货物保管、发运、采购等服务,另外,双方就各自拥有的丙烷资源进行互惠合作。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约定,预计可以获得6000-9000万左右的仓储收入,与2012年度的仓储收入比较,增长一倍以上,不仅可以大幅度提升仓储收入,还将对公司的整体业绩增长产生积极的影响。
①控股股东提议公司8亿至10亿元回购股份。2018年8月22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提议公司尽快启动股票回购的相关程序,建议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2.7元/股,建议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8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制定回购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②拟斥资6亿至10.5亿元回购公司股份。2018年8月31日公告,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6亿元,不超过10.5亿元,且回购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7元/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另行制定。③拟修改回购预案回购股份不低于6亿元且不超总股本10%。2018年11月7日公告,公司拟修改回购股份预案。关于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原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6亿元,不超过10.5亿元,且回购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现修改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6亿元,且回购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④已耗资2.23亿元回购1.55%股份。2018年12月3日公告,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5,503,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459%,最高成交价为8.6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5元/股,成交总额222,628,922.61元(不含交易费用)。⑤已耗资4.07亿元回购3.01%股份。2019年1月2日公告,截至2019年1月2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9,684,05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0116%,最高成交价为8.6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4元/股,成交总额407,316,960.91元(不含交易费用)。
成立于1996年,注册于张家港保税区,总部位于古都南京,公司2008年在深圳交易所上市(SZ.002221)。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中国500强224位(2020年),中国民营最大的聚丙烯新材料生产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烷烃资源的进口和深加工,致力于将国际优质烷烃资源与中国广大的市场需求相结合,依托中东油田伴生气和北美页岩气的优质烷烃资源,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国内最大的聚丙烯新材料和氢能源的生产商。
公司完成一次性授予激励对象2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6.04元。此次激励对象共10人,其中总经理魏光明获55万股,此次股权激励的股票在满足解锁条件的情况下分两次解锁,分别是自授予日起满的第一年解锁50%,第二年解锁50%。基数统一为2010年的净利润。首次解锁条件为:201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201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6%,2011年度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低于前三年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第二次解锁条件为:201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201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2012年度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低于前三年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2011年5月13日为授予股份上市日)
2014年2月,公司拟采用股票期权方式授予股票期权总计1516万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586%,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行权比例为40%:30%:30%。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4 年、2015 年、2016年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60%、200%、300%,且各年度实现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6%、7%、8%。
2014年6月,公司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拟由公司牵头在曹妃甸工业区建设“东华能源页岩气新材料产业园”(简称“东华产业园”),园区总规划面积约为2万亩,分期实施。根据协议,东华能源负责东华产业园的总体规划,在工业区内投资建设“东华能源页岩气新材料产业园”,通过技术引进、合作投资、下游招商等多种方式完成项目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投资乙烯、丙烯、丁烯等基础石化原料,并向下游新材料产业延伸,未来在曹妃甸形成页岩气新材料产业基地。该陈业基地项目具体包括:液化气码头仓储项目(包括配套建设2个5万吨级企业自备码头);66万吨/年丙烷脱氢(2套)及下游聚丙烯、环氧丙烷等项目;100万吨/年乙烷裂解制乙烯(2套)及下游聚乙烯等项目。资子公司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南太平洋控股公司签署了《大型液化气冷冻船定期租船协议》,由出租人新建一艘5万吨级(约84000立方)大型液化气冷冻船,租赁给承租人运营。
2018年8月22日午间表示,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东华石油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东华石油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百地年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公告称,南京百地年年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9%,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公告日,东华石油持有公司股份3.25亿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9.72%。南京百地年持有公司股份31.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2%。南京百地年承诺: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东华石油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控人周一峰、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8年8月22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提议公司尽快启动股票回购的相关程序,建议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2.7元/股,建议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8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制定回购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8年8月31日公告,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6亿元,不超过10.5亿元,且回购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7元/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另行制定。
2018年12月3日公告,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5,503,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459%,最高成交价为8.6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5元/股,成交总额222,628,922.61元(不含交易费用)。
2019年1月2日公告,截至2019年1月2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9,684,05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0116%,最高成交价为8.6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4元/股,成交总额407,316,960.91元(不含交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