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设备 江苏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股权激励 机构重仓 QFII重仓 空间站概念 商业航天 卫星互联网 大飞机 军民融合 国产芯片 航母概念 一带一路 无人机 北斗导航 军工
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军工业务为主业,聚焦军工电子信息领域,主要从事军用光电线缆及组件、光电元器件、FC光纤高速网络及多协议网络解决方案、光电系统集成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业务。产品立足自主创新、自主可控,全面实现国产化,满足用户对产品高性能、高可靠、自主可控等需求。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舰船、电子和兵器五大军工领域。航空领域主要应用于歼击机、直升机、运输机、预警机、无人机等军用飞机;航天领域主要应用于火箭、卫星、导弹及载人航天器等;舰船领域主要应用于水面、水下舰艇及各类辅船等;电子及兵器领域主要应用于通信、雷达、电子对抗、导航等电子系统。
公司所处军工电子行业是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球进入格局重构的时代,地区权利再平衡伴随着愈发频繁的动荡和冲突,在俄乌战争、加沙冲突、叙利亚政权迭代、印巴冲突等广泛的地缘政治紧张局势搅动下,全球军费开支出现大幅增长。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是我国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重要的物质和技术基础,是国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牵引和推动力量,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国产化自主可控公司全面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践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高质量内在发展要求,坚持自主创新,以新技术新产品引领市场,引导客户选型,创造需求;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进行针对性产品设计开发,围绕应用环境、应用条件和任务目标,提供定制化产品和服务。公司持续投入的航空航天光电线缆、光电传输连接器、线束组件、新一代FC光纤总线和光电集成产品、轨道交通车辆用通信电缆、商用飞机绕包线等新研产品在市场推广和市场竞争中获得客户认可,成功应用于新型装备并形成订单,为后续新产品、新市场持续开拓奠定基础。(二)提升产能和保供能力,保证有序准点交付公司根据“十四五”规划持续加强产能能力建设,通过生产线扩能、设备自动化改造、MES生产信息化提升等手段提升综合交付能力,保障了国家多个重点型号的交付配套任务。其中线缆、光电组件、网络和计算产品产能都得到大幅提升,随着新基地产线投入使用,新增产能持续提升交付快速响应能力,有力地保障了“十四五”装备配套。加强供应链管理,通过技术牵引和业务指导,强化了供应链的保障和质量稳定,并对关键物料进行战略储备和滚动预投,为准点交付保驾护航,提升了公司在军工领域的行业地位、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在民品领域通过提前储备产能、优化管理和业务流程,适应民品快速响应的机制,在中国中车、铁建重工、中铁装备、中国商飞等客户中得到了广泛认可,树立了良好形象,为后续的市场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持续优化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控能力稳步提升公司持续组织开展质量改进和提升工作,积极贯彻“以顾客为中心,以管理作保证,以信誉赢市场,视质量为生命”的质量方针,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公司高度重视质量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完善体系文件和基础管理制度,通过质量大讲堂、体系文件培训、质量意识宣贯、专项质量提升与质量攻关等活动,构建军工特色质量文化、营造全员参与的质量氛围,不断强化全体员工“预防为主、一次做对”的质量理念,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四)完善人才创新机制,实施高效运营管理人力资源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支撑,公司围绕价值链管理,打造“以奋斗者为本,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人力资源体系:通过组织模式的不断优化,坚持以客户需求为牵引,强化各部门业务的高效拉通,提升组织运作效率,高效响应;通过分层分级的人才激励与约束体系,激发团队活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度,打造有竞争力的科研核心能力。公司专注于军工电子信息领域及民品领域多年,能够根据行业现状、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和实施路径,保证了公司运营管理模式的专业性、高效性及可持续性,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军工领先级企业打下坚实基础。
2016年11月6日公告,公司拟以7.26亿元的价格购买常康环保100%股权。其中,现金对价由公司募集配套资金进行支付,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71亿元,股份支付部分由公司向交易对方以35.88元/股发行1295万股支付。公司股票将于11月7日复牌。
公司已在航天航空用传输线的市场信息收集整理、技术储备、研发体系构建、生产工艺流程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保证其后续新型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和性能可靠性。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并综合未来市场需求考虑,公司此次拟运用募集资金新建高可靠航天航空用传输线生产线。本项目总投资10,864.00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购置专业生产设备,包括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两部分。项目总周期48个月,其中建设期24个月,进行工程建设、设备购置;投产期24个月,投产后12个月内达到设计产能的60%,投产后24个月内达到设计产能的80%以上实现达产。预计项目达产后年均新增销售收入12,862.10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3,204.00万元(按15%所得税率计算),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2 年(含建设期)。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高性能传输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公司在线缆组件生产方面的综合实力,通过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确立公司在国内线缆组件生产厂商中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成由单一线缆供应商向线缆产品总成供应商的产业升级。项目总投资3,163.7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专业生产设备,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两部分。项目总周期48个月,其中建设期24个月,进行项目筹备、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以及人员培训;投产期24个月,投产后12个月内达到设计产能的60%,投产后24个月内达到设计产能的 80%以上实现达产。预计项目达产后年均新增销售收入5,900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1,062.80万元(按15%所得税率计算),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1年(含建设期)。
研发中心的扩建将在公司现有研发中心的基础上进行硬件、软件、人员补充。根据公司研发中心现有技术储备并综合考虑未来市场发展,扩建后的研发中心将重点投入四个方向的研究工作,每个研发方向由项目技术带头人、中高级技术人员、一般技术人员组成,分别对传输线在空间环境下的应用、光通讯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应用、超高温线缆应用、传输线在海洋环境下的应用进行前瞻性、高端性的研究和开发。项目总投资 2,577.10 万元,主要用于研发设备的购买,技术人员的招聘以及与研究项目相关的研发投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36个月内,如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实施股价稳定方案。股价稳定方案的具体措施有:(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2)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触发股价稳定方案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为第一顺位,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为第二顺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为第三顺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到承诺最大数量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的,则由发行人实施回购;发行人用尽最大回购资金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的,则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增持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完强制增持义务后,可自愿增持。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祥楼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公司股东杨玉梅(控股股东陈祥楼之配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公司股东缪登奎、陈和平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公司股东闫南、杨洁、周仕刚、崔文哲、朱力军、李宇、刘成伟、黄晓波、金雷、南京奥威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通过南京奥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马兰群、李峰、曹永胜、曾文强、王崇国、徐冰、陈业宝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8年11月13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祥楼提议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不超过1.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若按回购总金额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计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6%),若按回购总金额1.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计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6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2%)。公司表示,陈祥楼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回购事项如需股东大会审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提案时投赞成票。
2018年12月21日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筹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6,000.00万元、不超过1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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