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二手车经纪;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公司主营汽车经销及维修、养护业务,公司代理近百个品牌的汽车销售,车型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微车等。
作为商贸流通企业中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在汽车经销行业一直保持领先地位,且国内目前排名较靠前的大型汽车经销商集团之间在经销区域、代理品牌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因而公司与其它汽车经销商集团之间属于相对竞争关系。目前中国汽车市场的现状是一二线城市升级换购的需求仍较大,三四线城市的市场潜力也在逐步释放,这些都为中国汽车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但消费和投资增速延续平稳态势、汽车消费刺激政策变化等因素,也将对汽车市场的发展构成一定影响。基于以上对市场的认识,我们认为2018年中国汽车市场的销量仍会延续微增长的态势。虽然整体汽车市场微增长态势持续,但新能源汽车随着技术的日益成熟和国家政策的调整,预计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会持续高增长态势,在汽车整体销量的占比会逐步提高。
公司是国内网点规模最大、代理品牌最多的汽车经销商。公司的网点和品牌资源,使公司在汽车超市、汽车电商、售后服务等业务发展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规模优势,同时增加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平行进口汽车经销商,凭借进口资源和销售渠道优势,公司的平行进口汽车业务发展迅猛,平行进口汽车业务也将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贡献来源。
2017年6月14日公告,公司近日与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于6月14日通过传真方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相互视为战略合作伙伴,深圳保千里向庞大集团提供 “保千里”品牌汽车智能驾驶产品,庞大集团在集团体系内销售,以达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之目标。
2016年4月5日晚间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共计235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2158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33%,授予价格为1.53元/股,不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3.05元的50%。公司此次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35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958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02%;预留2000万股。此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年、2年和3年,对应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和40%;主要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且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7年、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0%和125%,即分别不低于7500万元和11250万元。
2017年5月31日公告,公司拟向沈阳融创置业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沈阳庞大置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本次交易的对价合计为73,020.60万元人民币(其中股权转让款为14,000.00万元,债权代偿款为59,020.60万元),本次交易预计给本公司带来的收益为3,611.32万元,本次交易的对价将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于中国28个省、市、自治区及蒙古国拥有1129家经营网点,较上年末减少68家。前述1129家经营网点中,包括968家专卖店(其中4S店786家、豪华车城市展厅20家)和161家汽车市场(含汽车超市)。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整合业务网点、调整品牌结构,撤销了部分传统汽车经营网点,增加部分新能源汽车网点和汽车超市。2016年,计划以宝马BMW、丰田TOYOTA等热销车型为主,采购平行进口车辆10000辆以上,汽车超市规模达到100家左右。
公司代理的新能源汽车品牌主要有北汽、江淮、奇瑞、腾势、康迪、海马、启辰等,已初具规模。公司2015年度销售新能源汽车约1.4万辆,其中,销售北汽新能源品牌汽车近万辆,公司在北京地区的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市场总份额70%以上。此外,在与北汽进行新能源汽车战略合作的基础上,2015年公司分别与海马、电咖、康迪等品牌达成区域总代理和销售上的战略合作。
2015年,公司全年采购、销售平行进口车辆4000余辆,主要以宝马X5、X6为主。2015年,公司新建或改建成汽车超市80余家。
2013年9月,公司拟4.73元/股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6.34亿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新建高端经营网点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4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30,000万元拟用于新建高端经营网点项目,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012年5月,公司拟投资不超过10亿元与新星汽车在国内12个城市分别合作设立合资公司进行梅赛德斯--奔驰车辆的销售、售后服务的经营,本公司拟持有各个合资公司45%的股权,新星汽车或其指定公司拟持有各个合资公司55%的股权;本公司拟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建设前述12个奔驰品牌专卖店,并租赁给合资公司使用。本投资项目将有助于本公司拓展梅赛德斯-奔驰品牌汽车的销售业务,从而有助于本公司进一步实现本公司的品牌升级战略,将成为公司利润新的增长点。
中冀斯巴鲁是斯巴鲁在中国三家总经销商之一,为5个斯巴鲁轿车及专用汽车车型在中国八个省市(北京,天津,辽宁,河北,山东,河南,陕西和山西)的独家总经销商,可在授权区域内独家批发指定的斯巴鲁汽车及其备用零配件,并且可在取得斯巴鲁中国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的情况下,通过在上述授权区域内自设专卖店,零售指定的斯巴鲁汽车及其备用零配件。
2014年4月,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以不低于4.76元每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63,025.2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汽车融资租赁项目、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新建高端品牌经营网点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表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发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同时战略布局互联网销售渠道、全面提升售后服务业务。同时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公司竞争力。
2016年1月28日晚间公告,由于近期A股市场非理性波动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庞庆华承诺,承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3亿元增持份额,其将通过相关主体累计投入不超过5亿元的资金(包括已经投入的资金0.91亿元)增持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后,公司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各项事宜,但因为A股市场的剧烈震荡,监管机构对杠杆融资类业务风险高度管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配资业务采取审慎原则,导致至今未能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条件设立员工持股计划。同时由于近期A股市场非理性波动,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员工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庞庆华此前于2015年7月发布增持计划,承诺在公告后12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金额不超过2亿元,目前其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07.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累计投入资金9144.16万元。1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庞庆华的通知,鉴于公司将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承诺通过相关主体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即在前次增持承诺投入资金不超过2亿元的基础上,继续投入资金3亿元在增持实施期间内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2018年5月23日公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中国境外发行不超过3亿美元等值债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调整债务结构。由公司为发行人履行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年7月2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庞庆华及一致行动人正在与意向受让方磋商,由部分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受让方为58同城创始人姚劲波参与发起设立的公司。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6%,若本次拟议交易最终完成,意向受让方将成为公司5%以上的股东。公司表示,鉴于上市公司传统的业务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引入互联网企业,发挥互联网优势结合公司的线下网点资源,成为公司转型升级的关键。因此,公司亟需引进战略投资,通过公司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引入第三方优质战略投资者。上述股东转让公司股份并非仅为本人减持及资金需要,其取得的股份转让款将全部无偿以融资保证金的方式帮助公司申请融资授信,继续支持公司发展。
2018年8月7日公告,为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李绍艳、郭文义、裴文会、杨家庆、李墨会等5名自然人股东将其合计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5.51%的367,494,079股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天津五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庆华与5名自然人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庞庆华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标的股份的交易单价为1.62元/股,标的股份的交易对价总额为595,340,407.98元。
2018年8月9日公告,五八车服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公司约5.51%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尚未过户。在五八车服上述5.51%股份交易的基础上,五八车服有意自本公告日起未来12个月内继续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公司总股本5%以上、不超过9%的股份。本次增持计划不会触发要约收购,不会因此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有关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集团下设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子公司,在2017年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