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百货 新疆板块 内贸流通 预亏预减 机构重仓 低空经济 地摊经济 新零售 一带一路 西部大开发
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鲜肉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塑料制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玩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通讯设备销售;钟表销售;日用产品修理;金属工具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搪瓷制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珠宝首饰零售;停车场服务;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包装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深耕新疆市场,经过二十余年的运作和积累,经营业态涵盖购物中心、传统百货、超市等。公司在传统经营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轻资产运营模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新疆地区自主经营 6 家百货商场、4 家购物中心、10 家独立超市,受托管理 1 家购物中心,建筑总面积达 85 万平方米,分布于乌鲁木齐市、昌吉地区、五家渠市、阜康市、奇台县、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库尔勒市、阿克苏市、阿拉尔市的核心商业区。
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宏观政策显效发力,国民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2023 年上半年全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2.76 万亿元,同比增长 8.2%。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8.53 万亿元,同比增长 7.4%。最终消费支出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 77.2%,消费“主引擎”作用显著。2023 年上半年,新疆地区消费市场恢复良好,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737.37 亿元,同比增长 6.4%。消费者消费习惯、消费渠道正逐渐重构,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持续推进,新型消费快速发展。但同时,世界政治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的基础仍不稳固。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消费加快复苏,自治区和国家相继出台恢复扩大消费具体措施若干条。随着各项促销费措施的落实落细,在带动整个行业提质增效的同时也会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深耕新疆市场,“10 城 21 店”的连锁经营效应覆盖不同地区的消费群体,紧抓市场机遇,扩大市场份额,公司规模优势不断显现,下属各门店均位于各地黄金商圈,对当地市场具有较强影响力。
公司注重品牌形象和口碑管理,持续从消费者忠诚度、差异化竞争优势、维护企业形象等方面巩固“汇嘉+好家乡”双品牌形象。统筹叠加各业态资源,加强引流,业态联动,营销共振。通过社交媒体、电子邮件、短信等多种渠道与消费者进行沟通与互动;利用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和工具,对销售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通过提供积分、折扣、礼品或独家活动等方式建立客户忠诚计划,与消费者保持信赖关系。建立健全客户反馈机制,专人专岗定期收集客户意见及建议。秉承“顾客至上”理念,积极回应消费者反馈和投诉,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建立品牌联盟,加强合作伙伴良性交往,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口碑传播范围。
本着“诚信共赢、相互协同”的企业价值观,公司始终注重供应链的建设与维护。通过优化库存管理、强化供应商关系、提高配送效率等一系列举措,做好供应商与消费者之间的物流信息和信息流的协调。通过提升供应链透明度,高效的管理有效助力公司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竞争力。
2016年4月11日公司公告,拟与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在院内合作建立黑龙江省临床医学精准检验检测中心;同时,公司与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牡丹江医学院红旗医院、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分别合作建立市级临床医学精准检验检测中心,作为黑龙江省临床医学精准检验检测中心的分中心。
随着库尔勒市的经济快速发展,当地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也在不断升级,借助库尔勒南部新城开发的有利时机,库尔勒新区购物中心项目定位于填补库尔勒综合购物中心的空白,充分满足区域内消费群体的购物需求,提升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及品味,成为引领库尔勒消费市场的商业中心。库尔勒新区购物中心项目共分7层,规划总面积为176,53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27,137平方米,地下面积为49,401平方米,地下二层可以提供近500个地下车位。地下一层以及地上五层用于经营,主力百货店主要采取联营模式,主力百货顶层的配套设施,如健身房、美容美体店以及影院、餐饮、部分百货及商业街将会采取物业统一管理的租赁方式,计划出租面积为73,232平方米。库尔勒新区购物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68,240.25万元,其中,用于购置土地14,371.31万元,土建及装修费用38,862.54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15,006.4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7,929.93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采取现金或/及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形式时,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公司将根据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控股股东潘锦海及其关联方潘艺尹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公司回购股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