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 江苏板块 MSCI中国 沪股通 上证380 中证500 融资融券 基金重仓 转债标的 新能源车 特斯拉
汽车内、外饰系统零部件及其模具的设计、制造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连续十六届(2007-2022 年)被中国汽车报社评定为全国百家优秀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目前,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汽车饰件产品系列,主要产品包括仪表板总成、顶置文件柜总成、门内护板总成、立柱护板总成、流水槽盖板总成和保险杠总成等,并已实现产品在商用车及乘用车应用领域的全覆盖。
公司汽车饰件总成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的车身系统,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汽车制造(C36)下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具体细分为汽车饰件行业。2023 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保持持续恢复态势,积极因素累积增多,经济长期向好趋势依然稳固。在这样的背景下,汽车行业走出了一季度的市场过渡期,二季度形势明显好转,整体来看上半年行业保持稳健发展,国内市场持续恢复,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汽车饰件领域,一直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企业发展目标,通过新技术、新工艺的广泛应用,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是国内少有的凭借靠自身技术和经营积累逐步发展壮大的本土汽车饰件企业。
公司成立之初立足于汽车零部件产业集中的长三角地区,以仪表板总成为核心产品,迅速与一汽集团等汽车制造商形成合作关系。随着技术水平、生产工艺及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公司逐步扩大汽车饰件产品应用范围,快速抢占以中、重型卡车为代表的商用车市场,并成为该领域汽车饰件总成服务的领先企业。同时,公司产品不断应用于乘用车领域,成为部分乘用车制造商的核心零部件供应商。目前,公司与一汽解放、北汽福田、陕西重汽、中国重汽、东风汽车等国内前五大中、重型卡车企业,以及吉利汽车、奇瑞汽车、上海汽车、一汽大众、上海大众、广汽集团、比亚迪、理想汽车、蔚来汽车、长安福特、江铃福特、长城汽车、国际知名品牌电动车企业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技术为发展先导,通过技术引进及自主开发的方式,确立了在行业内领先的技术地位,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拥有专利 162 项,其中发明专利 7项、实用新型专利 154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现阶段,公司在同步研发、模具开发、检测试验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技术优势,使得公司成为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一贯注重新工艺在汽车饰件生产中的应用,帮助汽车制造商提升整车性能、增强视觉效果。在国内自主品牌汽车饰件供应商中,公司是商用车领域最早利用搪塑工艺提高内饰舒适性、利用长玻纤增强反应注射成型技术实现产品轻量化的企业,同时也是最早自主开发并规模化生产隐式气囊仪表板的企业。除上述工艺技术外,公司在生产中还广泛应用阴模成型、双料注塑、激光弱化、冷刀弱化、双层叠模、水刀切割、火焰处理等先进工艺,部分工艺技术达到领先水平。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4,966.7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88.00万元、设备投资2,960.70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818.00万元。技术中心方面,本项目主要通过设计软件的购入和技术人才的引进,增强公司项目前期的开发能力,加强项目的时间管理和成本控制,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同时,公司将重点针对研发平台开发和行业前沿技术应用研究等课题进行研发攻关。实验中心方面,本项目主要通过实验设备的购入和技术人才的引进,完备现有实验室的功能,新增VOC实验室、ELV实验室、NVH实验室,提高实验中心检测能力,提升公司技术开发。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采取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2018年10月17日公告,公司拟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0.08元/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2018年10月29日公告,公司拟公开增发股份总数不超过45,435,600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762.17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公司宁波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西安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018年11月19日公告,11月15日至11月19日期间,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出售其所持有的新泉转债合计32.08万张,占发行总量的7.13%。本次减持后,新泉投资不再持有新泉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