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元件 湖南板块 标准普尔 富时罗素 沪股通 上证380 融资融券 被动元件 华为概念 充电桩 节能环保
一般项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铝电解电容器、铝箔的生产与销售;金属化膜、薄膜电容器的生产与销售;生产电容器的设备制造;对外投资。根据产品外观结构,目前公司铝电解电容器产品主要有焊针式、焊片式、螺栓式、引线式及垂直片式液态铝电解电容器,引线式、垂直片式及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
2025年上半年,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呈现显著复苏态势。在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工业自动化及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强劲需求的驱动下,行业整体需求回暖,尤其带动了高性能、高可靠性产品的增长。同时,主要原材料铝箔价格的相对稳定甚至回落,有效缓解了成本压力,助力行业盈利能力修复。厂商持续向高压、高频、低ESR、长寿命及耐高温产品升级,固态、混合电容在高端领域的渗透率加速提升。头部企业优势巩固并积极布局新兴产能,而中低端市场竞争依然激烈,行业整体处于复苏与技术升级并行的阶段。
(一)全产品配套及服务能力公司是国内行业应用市场覆盖最全的企业,在各应用市场呈现出更高专业性,且产品系列成熟完整,“一站式产品全案配套模式”可提供全产品链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的综合业务需求。(二)技术支持能力领先的研发能力是公司最突出的核心竞争力,集团内所有核心技术均自主可控,是行业内同时在产品、材料、应用、设备、工艺五大方面,具备独立开发能力的公司。(三)品牌影响力公司凭借“高品质力”和“全产品类供应力”,通过全球化市场网络建设,已与全球知名品牌客户建立了良好可靠的合作。通过公司“产品应用研究院”专家对客户产品的理解力,将产品技术前置客户新产品开发的全过程,深受市场信赖与满意。公司业务遍布新能源汽车、风光储、工业自动化、轨道交通、智能机器人、5G 通讯、数据处理中心、智能电网等多维度领域,工业类电容器的技术性能和产销规模位列前沿,属于中高端市场的主力竞争品牌。目前已形成“技术专家”“应用专家”“制造专家”“精益专家”等品牌形象。公司商标“Aishi”是“湖南省著名商标”、“最受欢迎电子元件品牌”,同时也成为了全球铝电解电容器行业的头部品牌。(四)产业链协同力公司拥有“光箔+腐蚀箔+化成箔+电解液+铝电解电容器”的完整产业链,是电容器行业中,全球少数具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之一。在全产业链中,公司联合材料、设备的优秀供应商形成产能、技术、品质、管理联盟阵营,不仅能保证安全稳定的供应链韧性,还可保证材料及设备的技术领先性,以及品质优异的供应链强度,为公司和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空间。(五)制造及品控能力公司独特的先进制造工艺得到行业内和应用端的肯定,现公司拥有领先行业的自动化制造产线和数字化生产管理系统,并拥有多项自有智能设备的知识产权。生产效能高,流转周期短,能更好实现准确制造,在满足快节奏的交付需求的同时,还可做到品质全程可追溯和数字化管理模块全覆盖。产能的应变能力也逐年提升,对于定制化产品批量需求有高消化能力。系统及装备的先进和品质管理的严谨,让公司在制造精准性、保供优势性和品控专业性上表现突出。(六)管理能力及高执行力公司拥有一支高学历、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强的年轻态管理执行团队,在高端客户的专业化及国际化对接上,更为贴近客户需求,且互动效能高。公司在行业率先打造管理数据模型,开发了全面的数据库及科学的分析手段,能运用前沿的管理手段进行管理。整支团队具备准确的落地执行能力和目标达成的高度还原能力。管理团队中,近 80%人员拥有世界五百强职业背景,具备丰富的大型国际企业管理经验,并对管理模式形成了先进的理解。这支队伍的综合能力、专业性,创新意识及年轻态更是在行业内保持着绝对优势。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7,719万元投资“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本项目旨在对公司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流动资金从项目实施的第二年开始投入,项目实施的第二年实现产出:第二年生产负荷 20%,第三年生产负荷 70%,第四年及以后各年为 100%。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 96,840 万元,年总成本费用 79,564 万元,年利润总额 11,985 万元,年净利润 10,187 万元,投资利润率为 31.77%,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 24.67%(所得税后),全部投资回收期 6.9 年(所得税后),产量盈亏平衡点为 35.40%。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投资“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产业化项目”。本项目由艾华集团控股子公司艾华富贤为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流动资金从项目实施的第二年开始投入,项目实施的第二年实现产出:第二年生产负荷 20%,第三年生产负荷为 70%,第四年及以后各年为 100%。本募投项目计划形成年产高分子固态铝电解电容器 3 亿只的生产产能。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 18,000 万元,年总成本费用 13,718 万元, 年利润总额 3,172 万元,年净利润 2,379 万元,投资利润率为 39.65%,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 28.50%(所得税后),全部投资回收期 6.3 年(所得税后)。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 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 3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发行人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艾立华、王安安以及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艾华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华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华集团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华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股东平安财智承诺:自艾华集团股票上市后 18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华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华集团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华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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