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制品 江苏板块 预亏预减 机构重仓 代糖概念
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按安监局设立批准书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基本有机化工原料、医药中间体、染料及染料中间体、食品添加剂,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国内劳务派遣;饲料添加剂的销售。
公司主要从事以醋酸衍生物、吡啶衍生物为主体的高端专用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业务内容涵盖产品研发,工艺优化开发,工业化生产,配套经营及定制加工等完整的精细化工业务体系。
近年来公司被评为中国精细化工百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技创新型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型企业,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企业,南通市产学研示范企业,南通市科技十强民营企业。本公司凭借产品品牌、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客户资源方面的优势和稳定的供货能力,始终占据着行业领先的竞争地位。公司多个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和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近几年,国家逐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量,规范化工行业发展秩序,推动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随着国家重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1年进一步提出了严控“两高”项目、实行能耗“双控”的政策,公司紧跟国家要求,与高校院所合作进行“绿色减碳”研究,同时进行产业和技术双重升级,从源头减少碳消耗、控制能源消耗,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被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经贸委认定的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或江苏省的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项目,公司“山梨酸钾”、“2-氰基吡啶”、“3-氰基吡啶”、“乙腈”等多个主要产品被授予了国家重点新产品或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称号。公司拥有“江苏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小巨人企业(制造类)”等称号。目前公司拥有41项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与国内同行业相比,公司技术领先优势明显。
传统的精细化工企业生产的产品种类较少,本公司利用自身的较强研发实力,延伸产业链,持续拓展新产品。公司产品结构丰富,涵盖了食品、饲料添加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颜(染)料中间体等多个行业,涉及40多个产品。产业链的延伸使得公司相对于一般的精细化工企业具有明显的优势。
上游产品质量直接决定了下游产品的品质,因此在选择供应商时,下游生产企业对供应商在技术、环保、职业健康、质量、生产稳定性等各方面有着严格的综合考评和准入制度。下游公司在客户选择上非常慎重,在确定业务合作关系前,下游公司通常会对供货商的生产设备、研发能力、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能力进行长达数年的严格考察和遴选,一旦建立起业务关系,就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经过长期的业务合作,公司与国内外重点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由于公司的产品不直接面对终端个人消费者,所以公司的品牌效应更体现在下游行业重点客户及国际大型公司的认同上。这种合作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本公司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赢得了国际市场的认可,也为本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
公司一直坚持走技术创新之路,通过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和高效快捷的技术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业界和客户群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在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声誉。 在国内食品添加剂及中间体细分市场领域中,“南通醋酸化工”的影响力早已突破现有在售产品的范围。基于对公司品牌和技术的认可和信赖,客户往往向公司提出定制开发新产品的需求,这种公司影响力的延伸促进了公司产品线的延伸,指导着公司科技研发的方向,已经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地理位置及产业集群使公司具有不可复制的地域优势。 公司地处长三角的南通市,是全国 15 个精细化工基地之一,也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火炬计划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南通市洋口化学工业园 2005 年 8 月被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定为中国农药工业产业园。南通市化工产业基础雄厚,东临黄海,南临长江,运输不仅有舟桥之便,更具江海联运的优势。如东境内正在建设中的 20 万吨级国际性深水港口——洋口港位于长江“黄金水道”和中国东部沿海“黄金海岸”的交汇之处,与其他竞争对手相比,更便于产品、原料、来往运输至世界各地,使公司采购、销售成本优于同行。
传统的精细化工企业生产的产品种类较少,本公司利用自身的较强研发实力,延伸产业链,持续拓展新产品。公司产品结构丰富,涵盖了食品、饲料添加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颜(染)料中间体等多个行业,涉及40多个产品。产业链的延伸使得公司相对于一般的精细化工企业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一,降低生产成本。通过产业链的横向和纵向延伸,实现了综合收益,降低了生产成本。第二,增强产品布局的灵活性,实现效益最大化。公司可以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自由转化生产不同类型的产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益最大化。如公司可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市场供求状况,对产品的产量进行调节。同时,产业链的中间产品都可以有两种选择:独立出售或者供下一步生产使用,公司可以综合权衡和判断各种产品的市场价格和走势,达到效益最大化。第三,丰富的产品结构,使得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游刃有余,不会因为个别行业的调整而影响企业整体发展,同时在不同的经济环境影响下,产品需求发生变化时,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可及时调节,保障公司效益的连续,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阶段,企业仍然保持稳定效益。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5,916.48万元投资“年产20,000吨高纯乙酰乙酸甲酯联产5,000吨双乙烯酮项目”、“年产5,000吨烟酰胺联产44吨烟酸及副产3,941.2吨硫酸铵生产项目”、“年产11,000吨山梨酸钾项目 ”、“醋酸及吡啶衍生物科研中心建设项目”等,以上项目总投资53 ,72 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加强、拓展及深化。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等各方面仍将延续目前的模式。山梨酸钾项目和乙酰乙酸甲酯建设项目旨在能有效解决公司面临的产能不足问题, 烟酰胺项目扩充了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科研中心项目将从产品开发、研发团队、试验环境及硬件设施等方面提升公司研发水平、技术水平及创新能力,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在行业和市场的研发和工艺技术优势, 为公司构筑国内一流的醋酸衍生物、吡啶衍生物研发基地和信息平台,提供强有力的后台支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衔接、互相促进,共同构建公司发展与成长的基础,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注重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且在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 3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股价稳定方案具体包括五个阶段的稳定股价措施,分别是:第一阶段,公司立即召开董事会会议,启动投资者路演推介方案;第二阶段,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第三阶段,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第四阶段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第五阶段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第二、三、四阶段措施可以同时或分步骤实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清泉、丁彩峰、庆九、帅建新、钱进和薛金全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俞新南、颜美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东南通产控、新源投资、上海集赋承诺:自醋酸化工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醋酸化工股份,也不由醋酸化工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8年10月8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清泉、庆九、丁彩峰、帅建新、薛金全、钱进(6人为一致行动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包括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包括3000万元),计划累计增持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